限制选举权后拟再禁表达不满权 港府考虑立法限制投废票 - 两岸 - 中时新闻网
发表时间:2023年04月14日浏览量:
大陆人大常委会上周通过修订《基本法》附件,大幅更改香港选举制度,声称要依法限制操纵、破坏选举行为,并可能为此研究订定法规禁止“投废票”,与禁止号召投废票行为。此议遭学者专家批评称,不去投票或投废票是人民的自由,不应立法限制,如果连投废票表达抗议都不能接受,可见得此一政权极为虚弱。
据《香港01》报导,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在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,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由国安委协助审查并提交审查意见书,有关决定不可要求司法覆核,这是因为国安委有许多资料国安情报,事关国家机密,或如何与外国勾结等,很多情况不能公开。
至于新制度有大量民主派支持者不满,网上出现杯葛选举、投白票(投废票)的呼声,郑若骅表示会研究是否进一步订立法规管制。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受访时称,该部门正考虑现行法例是否足够处理投白票的行为,本地修例时,若有需要会适当地作出调整。
《明报》引述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陈弘毅认为,选民不去投票或投废票是自由,毋须法例规管。他曾与一群学者倡议,在特首选举中,参照一些有白票或NOTA (None of the above)选票制度的做法,在选票中加上“我不投票给以上任何一位候选人”的选项,若NOTA 票的选民人数占投票选民的过半数,则选举无效,需要安排重选。
中大政治与行政学系高级讲师蔡子强亦称,投白票意义是表达对现况不满,未闻世上有地方不容许投白票,亦看不到鼓吹投白票如何伤害国家安全,政府已剥夺市民的选举,再剥夺市民表达不满的权利,“连白票都承受不了的话,政权就太虚弱了”。
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说,法规管不到投白票的人,因为不可能打开选票查看;若要禁止组织号召投白票,会是一个新的罪行,但很 难证明有多少人响应呼吁去投白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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